參考資料

M-6雙層汽車架

每個位置載運兩輛車。下方列出完整的IATA代碼、運價等級、重量、容積與適用機型。

M-6雙層汽車架 集裝器
IATA ULD代碼
附雙層汽車架(VRA)的PRA 16呎平板貨盤
字首
PMA、P4A、P4M和PZA
運價等級
1P型
適用機型
747F、747 Combi、777F(僅限中央位置裝載)
最大總重
8,900 kg(19,621 lb);上層車架的車輛不得超過1,800 kg(3,968 lb)
空櫃重量
400 kg (882 lb)
汽車架承重
每對130 kg(286 lb)
備註
較長的車輛可在20呎貨盤上使用同一套系統。唯一增加的是貨盤自重,為500 kg(1,102 lb)。

關於 M-6雙層汽車架

十六呎主貨艙貨盤,設有安裝汽車架的成型結構,一個貨盤位置即可載運兩輛車。

車架本身就是經認證的ULD組件,代碼為VRA,成對供應,每對130 kg。適用兩項限制:裝載後的貨盤為8,900 kg,上層車架上的車輛為1,800 kg。

載運哪些貨物

  • 汽車與輕型車輛
  • 機車
  • 原型車與展示車

構造特點

  • 設有特殊成型結構、可安裝汽車架的主貨艙貨盤。
  • 支撐車架成對供應,本身就是經認證的ULD組件,代碼為VRA。
  • 較長的車輛可在二十呎貨盤上使用同一套系統;唯一的差別是貨盤自重,為500 kg(1,102 lb)。
  • 設有成型安裝點、可加裝車架的主貨艙貨盤底盤。
  • 支撐車架成對供應,可讓第二輛車疊放在第一輛上方。
  • 針對車輛負荷設計的輪擋與綁紮點。

選用理由

  • 以上下疊放的方式,讓每個貨盤位置載運的車輛數加倍。
  • 車架本身就是經認證的ULD組件,每批貨件都不需要另做專門設計。
  • 較大的車輛可在較長的貨盤底盤上使用同一套系統。

預訂前應確認的事項

  • 上層車架的車輛有獨立的重量限制,與貨盤總重分開計算。
  • 車輛須排空油料並斷開電瓶,以符合危險品規定。
  • 部分機型僅限中央位置裝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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