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 服務協議

關於提供資訊及數位服務

本合約由您或您所屬之組織(以下稱 「客戶」 )與 QubicTron FZE (一家依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法律設立之公司,以下稱 「服務提供者」 )訂立。客戶與服務提供者合稱 「雙方」 ,個別稱 「一方」 .

雙方茲就提供數位服務事宜,同意下列條款:

1. 本合約標的與定義

本合約中,下列用語具有以下所定義之意義:

  • 「本合約」 指服務提供者與客戶之間為提供服務所建立之契約關係及條款。
  • 「費用」 指客戶應支付予服務提供者之服務費用。
  • 「數位解決方案」 指服務提供者所提供之整套IT工具,包括但不限於:追蹤系統、空運貨物監控、Logistics Explorer、船期、Cargo Load Optimizer、運輸時間與距離工具、航線規劃、碳足跡計算器及所提供之其他技術解決方案。上述工具可透過服務提供者之網路平台、整合至客戶自有網站或透過API直接連線使用。
技術文件: 所有必要之導入指南及API文件均發布於官方開發者入口網站: docs.qubictron.com
  • 1.1 解釋: 各條標題僅為編排之用,不影響條款之解釋。單數用語包括複數,反之亦然。
  • 1.2 用量調整: 每月API呼叫次數、不重複貨件數、請求數或子帳號數之上限,得依客戶要求提高。此類變更須經雙方以電子郵件確認,並另行開立補充發票。
  • 1.3 客製化開發: 客戶要求之任何專門修改、升級或特殊功能,凡超出標準數位解決方案範圍者,均屬個別開發,須另行支付費用。

2. 付款條款與程序

2.1 範圍:

本合約規範雙方就提供前述數位解決方案(以下稱「本服務」)之商業關係。

2.2 訂閱與價格:

本服務之使用係依事先透過電子郵件與客戶經理約定之價格方案,特別是資料請求及貨件數量之上限。

2.3 要約之承諾:

客戶確認條款並將費用成功支付至服務提供者指定之銀行帳戶時,即視為完全接受本合約。

2.4 生效:

本合約自服務提供者財務部門確認全額款項已入帳至服務提供者帳戶時起生效。

2.5 報價:

費用依服務提供者所出具並經客戶接受之個別商業要約或報價單決定。

2.6 付款方式:

付款應透過Rosoom系統,或依服務提供者之發票以銀行直接匯款方式辦理。

2.7 銀行手續費:

所有中間行及收款行之手續費均由客戶負擔。SWIFT電文第71A欄須註明「OUR」。

2.8 使用與稅費:

費用僅涵蓋商業要約中載明之特定服務。客戶應自行負擔任何獨立稅捐或當地規費。每月未使用之額度(API呼叫或請求)不得遞延至次月。計費週期以日曆月為準,而非以訂閱開始日起算。超出每月上限時,API金鑰將自動停用。所有已付款項概不退還。

3. 權利與義務

3.1 QubicTron FZE之義務:

  • 提供存取權限: 於電子郵件協議所定期間內,向客戶提供必要之API金鑰及登入憑證。
  • 交付時程: 憑證將於服務提供者收到確認之款項後3個工作天內交付。
  • 服務範圍: 本服務嚴格限於開發者入口網站所述之功能。服務提供者保留隨時更新入口網站及其功能之權利,無須事先通知。
  • 錯誤修正: 服務提供者將盡力於接獲通知後30天內修正所回報之技術錯誤。
  • 技術支援: 技術支援於一般上班時間提供(週一至週五09:00至18:00,GMT+2)。
  • 有限責任: 服務提供者對客戶所生之任何罰款或間接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3.2 客戶之義務:

  • 按時付款: 即時支付服務提供者開立之所有發票。
  • 客製化費用: 支付專為客戶基礎設施所要求之任何客製化IT開發費用。
  • 安全: 對API金鑰及憑證負保密義務,確保不與第三人共用。

4. 責任與不可抗力

4.1 一般責任:

雙方各自負責妥善履行其於本合約下之義務。

4.2 相互協助:

雙方同意本於誠信相互合作,以利本合約之履行。

4.3 不可抗力:

依國際商會(ICC)不可抗力及情事變更條款,任一方對因「天災」或其無法控制之外部事件(例如天然災害、戰爭、罷工、火災)所致之未能履行,均不負責任。此類事件不免除客戶支付已提供服務費用之義務。

5. 爭議解決與準據法

5.1 友好協商:

雙方應先以友好協商方式解決任何爭議。

5.2 求償程序:

正式求償應於爭議事件發生後30天內提出。受理之一方應於30天內回覆。

5.3 仲裁:

協商不成時,有關本合約效力、履行或終止之爭議,應依杜拜國際仲裁中心(DIAC)現行規則,由該中心以仲裁解決。仲裁庭由仲裁人一人組成。

5.4 準據法:

本合約以英格蘭及威爾斯法律為準據法,並依其解釋。

6. 資料保護與保密

6.1 隱私:

服務提供者不透過本合約蒐集個人資料。於服務提供者平台註冊,即表示接受網站上之隱私權政策及服務條款。

6.2 保密:

雙方同意保護於本合約期間內所分享之機密資訊、營業秘密及內部文件。本條不適用於已公開之資訊、自第三人合法取得之資訊,或依法應揭露之資訊。

7. 終止及其他條款

7.1 服務期間:

本服務之期間依最初之商業要約定之。

7.2 終止:

任一方得於30天前以書面通知終止本合約。如發生重大違約(30天內未補正)、無力清償或清算,得立即終止。

7.3 停止服務之權利:

服務提供者或其主要底層服務供應商進入清算程序時,服務提供者得停止提供服務。

7.4 完整合約:

本文件構成雙方間之完整合意,並取代先前所有口頭或書面協議。